专业设置

幼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措施

2019-09-04 0 次浏览

幼儿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

——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教师参与教学和课程改革的效果评价与激励,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1、幼儿教育专业名称依据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制定。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各所专业安排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德育、体育、英语、数学、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劳动课、校园安全、心理健康与计算机应用基础)严格执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教学大纲。课本选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标准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校一般作为学生第二课堂选修。本专业组织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与学业等级考试

 3、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

根据《幼儿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制定的培养目标,本专业的核心课程为《声乐》、《琴法》、《口语》、《舞蹈》、《绘画》及《保育员》六门。《手工》《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学前儿童卫生保健》、三门作为专业课程。

课本选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标准课程。各学期课程安排充分考虑课程之间的相关性,合理确定课程的先后顺序。

4、合理安排学时,强化实践环节。

本专业每一学年计划安排40周教学活动,具体教学周以人社厅颂发日历为准。专业总学时数为34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260;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数50%以上。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

公共基础课每学期都安排。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六月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考试科目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学前儿童卫生保健》。第二学年第二学期六月参加学业水平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第三年第一学期参加学业水平科目为《专业技能考试》

5严格毕业要求。

本专业严格执行国家人力资源源颁发学生毕业规定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和教学环节,结合专业实际组织毕业考试(考核),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