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莆田市技工学校]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 闽一十[2019]采购0701
二、项目名称:烹饪实训示范室设备采购及搬迁项目
三、采购单位:福建省莆田市技工学校
四、交货日期:详见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
五、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一、合同包二: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七、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5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 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7月16日下午15: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文件需加盖公章。
2、询价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本文件售后不退。
3、本次项目采用纸质投标。
九、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公馆1104(7#、8#电梯)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公馆1104);投标文件由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响应文件的审查:
1、响应人资格性、符合性在评标前由采购人和询价小组审查;
2、询价采购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进行检查。
3、询价采购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实质性进行审查,发生重大偏离的将被拒绝。
4、本文件采购货物标有备选品牌的,投标人只能就其中一个品牌参与响应。采购人不接受品牌、型号和配置有任何选择的投标,有任何选择的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响应人应详细说明其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或组件、功能,在《报价单》上应详细列出货物的所有参数指标,不详细编写可能影响询价小组的评审。
6、报价部分文件和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应分开装订,商务、技术部分文件中不能包含有报价内容。
十一、响应报价:
1、响应报价应分单价和总价,并且只能有一个总报价,单价合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合计为准;总价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响应总价应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国家法定送检的检验检测报告费用、税收、厂家同期相关的无偿(有价)的促销、售后服务等费用。
十二、公示及成交通知:
1、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把询价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向所有响应人公示;
2、公示期一个工作日,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询价小组将书面通知中标人。
3、合同包一、合同包二:中标人需交纳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各按合同包一包干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合同包二包干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
十三、本次询价合同包一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保证金;合同包二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904 021 003 001 000 000 1362),以款到帐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十四、本批采购确定成交人的办法: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进行评定,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质量或货物配置高低及售后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五、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十六、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莆田市高级技工学校校园网(http://ptjx.fjmzw.com)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七、采购人:福建省莆田市技工学校
招标人:谢老师
联系人:13959538826
十八、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周/18505940010
联系电话/传真:0594-2278989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公馆1104
电子信箱:fjys10@163.com
邮 编:3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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