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实训示范室设备采购及搬迁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技工学校关于烹饪实训示范室设备采购及搬迁项目招标,对下列所述货物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莆田市城厢区盛兴厨具经营部、莆田市涵江区华盛伟业不锈钢制品厂、莆田市荔城区远航厨具经营部、福建省华盛津泓实业有限公司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报价。
1、项目编号:闽一十[2019]采购0701-1
2、项目内容:烹饪实训示范室设备采购及搬迁项目
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最高限价 |
1
| 1-1 | 烹饪实训示范室设备采购 | 一批 | 详见附件一 | ¥65000.00元 |
1-2 | 烹饪实训中心搬迁及需添置设备 | 一宗 | 详见附件二 | ¥100000.00元 | |
备注 | (1)采购项目建设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合同签订:中标后5天内。 |
2.1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合同包一最高限价为:小写:¥16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3、确定中标供应商方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点。
4、合同包一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邀请莆田市城厢区盛兴厨具经营部、莆田市涵江区华盛伟业不锈钢制品厂、莆田市荔城区远航厨具经营部、福建省华盛津泓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2)投标代表必须经意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时间安排、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9日下午17:30分。
答疑时间:2019年7月25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下午15:00时。
(2)答疑、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公馆1104,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①供应商应从其银行对公账户按照下列方式:银行公对公转账向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公告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以投标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公告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为准。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帐 号—904 021 003 001 000000 1362。
合同包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3300.00元)
7、投标人对本次投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8、我单位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莆田市高级技工学校校园网(http://ptjx.fjmzw.com)发布本项目的邀请招标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9、采购人的名称
招标人: 福建省莆田市技工学校
联系人:谢老师 13959538826
1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公馆1104
传真/电话:0594-2278989 联系人:小 吴
公司邮箱:fjys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