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莆田市技工学校委托,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闽一十【2021】采购11096、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一十【2021】采购11096
项目名称: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1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00元
投标保证金: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数控加工专业实训设备采购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58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51000元
投标保证金: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幼儿教育专业实训设备采购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51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192000元
投标保证金:1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计算机网络应用专业实训设备采购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92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3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方式: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需签章;法人本人来的无需提供)、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2)邮箱报名:即供应商用邮箱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3日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莆田市技工学校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4-2899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项目联系人:小黄、小陈
联系方式:0594-2278989/18505940002
邮箱:fjys10@163.com
3.报名联系方式:18505940003(微信同号)
福建省莆田市技工学校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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